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青島市促進文旅深度融合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促進文旅深度融合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促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助推文旅消費全面升級,深入打造宜居宜業宜游高品質灣區城市,加快建設重要的國際濱海旅游目的地,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文旅深度融合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魯發〔2023〕4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將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著力構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現代旅游業體系,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共同富裕,加快邁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奮力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二、主要內容
(一)實施重大項目引領工程。鼓勵投資建設大型文化旅游項目,打造“雁陣形”文旅產業集群。對新建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冰雪旅游、海洋旅游等項目,建成并投入運營后一次性給予項目投資主體800萬元獎補。對新建總投資2億元以上的國際、國內知名IP文化旅游項目,運營滿1年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補。對新建體現青島特色的大型旅游演藝項目,總投資1億元以上、演出團隊80人以上、容納觀眾600人以上、年演出不低于200場次的,按演出場次最高給予450萬元獎補。各區(市)結合實際制定扶持政策措施,支持庭院演藝、沉浸式演藝項目發展。對重要文化旅游項目“一事一議”予以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二)積極打造消費新場景。鼓勵引進大型文體商旅綜合體,建設新型文旅消費集聚區,在景區景點配套高端商旅服務。支持打造文旅消費新場景,每年評選一批青島文旅消費新場景。在符合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探索在旅游打卡地附近設置多功能一站式餐飲服務車,提供便利化服務。突出啤酒元素,支持打造啤酒特色“深夜餐廳”,每個區(市)至少打造1條啤酒特色餐飲休閑街區,一次性給予合格街區運營主體100萬元獎補并予以授牌。(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三)著力激活夜間消費、冬季旅游。鼓勵有條件的A級景區在保證安全、避免擾民的前提下,開展夜間游覽服務。鼓勵公共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文化館結合實際,二三季度夜間延時開放,鼓勵區(市)制定公共文化場館夜間開放補貼政策措施。支持舉辦藝術節、燈會、特色集市、美食節等夜間文旅主題活動,全市每年評選5個特色夜間主題活動,每個活動最高給予30萬元獎補。優化夜間消費公共交通線路設置,加強夜間經濟聚集區公交運力保障,在旅游旺季適當延長公交、地鐵運營時間,推出夜晚9∶00后公交、地鐵“一元通城”服務。鼓勵開發冰雪旅游、溫泉旅游、民俗旅游等冬季旅游產品,支持舉辦冬季節慶民俗旅游主題活動。對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滑雪場,按年營業收入的3%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鼓勵利用閑置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商務樓宇、商業網點等改建冰上運動場館。(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市政府)
(四)積極打造時尚文旅目的地。全力構筑大型演出、音樂節會集聚地,對在我市舉辦的單場售票不低于3000張的大型演出、音樂節會,根據售票數量最高給予10萬元獎補。堅持以賽促旅、體旅融合,鼓勵舉辦高水平競技體育賽事,支持舉辦群眾參與率高的群眾性體育賽事,對在青島舉辦的全國、國際體育賽事給予獎補。開展“旅游+婚拍”行動,培育“海誓山盟”婚慶旅游品牌。對新建總投資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婚拍基地、婚禮堂等新業態項目,投入運營后一次性給予項目投資主體50萬元獎補。對年接待在青住宿婚拍游客超過800對,營業收入達到800萬元的婚拍企業,最高給予15萬元獎補。(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體育局、市財政局)
(五)持續豐富海洋旅游業態。積極開發海島旅游,鼓勵發展帆船、摩托艇、游艇、皮劃艇、潛水、沖浪、動力傘、水上自行車、海釣等海上旅游項目。推出更多串聯海岸、海灣、海島和沿海景點的“一程多站”式海上旅游客運線路。支持有條件的區(市)建設沙灘運動基地,鼓勵發展沙灘足球、沙灘排球、沙灘羽毛球、沙灘橄欖球、沙灘手球、沙灘飛盤等時尚體育運動。(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體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海洋發展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區、市政府)
(六)推動旅游基礎設施提檔升級。開展景區品質改造提升行動,對新(改)建游客中心、游步道等配套設施,或開展智慧化景區改造的3A級以上旅游景區,企業總投資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給予50萬元獎補。順應自駕游、自助游發展趨勢,建設休閑露營地20處以上;對總投資達到500萬元以上的休閑露營地項目,給予項目投資主體50萬元獎補。鼓勵引進高端品牌酒店,支持旅游度假區和5A級景區打造宜游、宜休、宜養的休閑度假酒店集群。鼓勵鄉村酒店、民宿建設,支持發展汽車營地、露營帳篷、水屋船屋、木屋樹屋等“野奢”旅游住宿業態。支持旅游住宿企業應用互聯網、物聯網、VR、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改造提升,推動行業智慧化智能化發展。創新“住宿+”融合服務模式,推出一批特色主題酒店。(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旅游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市、區(市)、街道(鎮)三級協同推進,解決旅游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健全制度體系,制定旅游住宿業等專項政策措施。發揮考評引領作用,健全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按年度對各區(市)旅游業發展情況開展評價。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制定完善海上旅游項目標準規范,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責任單位:市旅游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強化融資支持。爭取國家、省支持,吸引社會資本、行業企業積極參與旅游投資。對符合政府引導基金管理相關規定的旅游產業投資基金,市、區(市)兩級引導基金按1∶1比例配資,加大對旅游產業資本投入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旅游企業擔保增信,鼓勵金融機構認可的國有擔保公司為旅游企業擔保增信。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新發放貸款、展期或續貸等方式,積極支持旅游企業發展,不得隨意限貸、抽貸、斷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旅游企業信貸管理體系,提高信貸服務效率。積極爭創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三)做好用地用海保障。鄉村旅游用地可按規定申請使用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預留的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支持通過開放式、透水構筑物等不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方式,開發海洋旅游項目;經批準或通過招標、拍賣的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旅游、娛樂用海,最高可以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給予海域使用權人25年的海域使用權,期限屆滿需要繼續使用海域的,可按規定申請續期。建立水上體育旅游項目用海管理協作機制,科學確定潛水基地、帆船碼頭、沙灘運動、海洋體育旅游項目及其配套服務設施用海用地布局、功能和規模,統籌實施體育旅游海域規劃和用海審批工作。增劃適合潛水海域,為潛水產業發展提供必要保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海洋發展局、市體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市政府)
(四)加強青島旅游宣傳推介。完善現代旅游營銷體系,創新新媒體營銷方式,優化青島旅游品牌形象。統籌現有文旅宣傳推介資金,支持在主流新媒體社交平臺發布宣傳推介青島文化旅游原創作品,對點贊數超過1萬次或者轉發超過5000次的,最高給予作者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網信辦、市財政局)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其中,冰雪旅游、海洋旅游等項目自項目開工之日起算)。上述規定與我市已出臺的獎補政策措施交叉重疊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