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高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青島市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已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4月11日
青島市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青島市“十四五”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規劃》和《青島市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鏈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等要求,加快青島市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園建設,推動全市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大資源要素保障力度
在國土空間規劃、用地指標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優先保障園區用地需求。強化市級統籌,聚焦生物創新藥、罕見病藥物、體外診斷(IVD)、先進治療設備、康復醫療等領域,將項目、技術、資金和人才等資源要素優先導入園區,連續三年由市財政每年出資1億元用于園區建設。(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科技局)
二、加速優質項目集聚
對新引進取得藥品注冊證書或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中高端康復醫療器械設備項目且在園區實施產業化的,或園區生產企業按照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MAH)承擔生產的(委托雙方無投資關聯關系),擇優最高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10%予以資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可“一事一議”。(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
三、支持專業化廠房建設
對園區范圍內新建或改造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廠房并獲批藥品或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按實際新建或改造費用的20%、最高30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資助。(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
四、支持企業規模發展
對新入駐園區符合相關規定且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3億元的生物醫藥、醫療器械、康復醫療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130萬元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實施晉檔補差。制造業企業給予全額獎勵,營利性服務業企業原則上按照50%比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
五、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支持園區企業購買轉化境內外科技成果,對購買生物醫藥、醫療器械、康復醫療重大科技成果在園區實現產業化的企業,按不超過實際支付技術交易額的10%予以補助,最高500萬元。支持入駐園區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研發機構加大研發投入,按照企業當年加計抵扣確認研發費用的8%—15%予以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600萬元。(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支持園區領軍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協同創新,強化共性技術供給。支持園區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平臺建設等,按現行市級科技計劃體系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青島高新區管委)
六、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支持建設醫療器械檢驗與審評服務平臺,為企業創新產品上市提供服務,按照建設時序和服務范圍給予最高1億元支持,由市、區兩級財政承擔,市財政每年支持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申報國家、省、市級創新平臺,爭取專項債、各類基金、貸款貼息等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對新引進的醫藥合同研發機構(CRO)、醫藥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醫藥合同定制研發生產機構(CDMO)等產業應用基礎平臺,以及醫療大數據臨床研究應用中心、醫學檢驗檢測中心、轉化醫學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康復云服務平臺等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2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
七、加強專業載體建設
鼓勵社會化投資建設生物醫藥、醫療器械、康復醫療特色產業園區,支持專業園區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共性基礎平臺、小試和中試車間等專業化配套設施,按照專業配套設施固定資產投資的2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引進的國內外知名度高、影響力大、專業程度強的園區運營機構,根據其引進科技企業情況和經濟貢獻,按照有關規定最高給予300萬元建設運營資金支持。對園區內產生生物醫藥危險廢物的相關企業,按照危險廢物處理費用的1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市市場監管局)
八、加大入孵企業支持力度
對新入駐園區的生物醫藥、醫療器械、康復醫療企業,租賃研發、辦公用房或生產廠房不超過300平方米的,給予最長五年的房租補貼,研發、辦公用房每平方米每年補貼不超過450元,生產廠房每平方米每年補貼不超過150元,根據企業相關考核情況予以兌現,考核內容可不設置經濟指標;租賃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按比例給予最長五年的房租補貼,同一企業累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房租補貼原則實行“先繳后補”,同一企業原則上只能享受一次房租補貼政策。(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
九、鼓勵產品推廣應用
積極拓展應用場景,支持企業產品爭取進入國家、省首臺套產品和創新產品鼓勵企業目錄。(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青島高新區管委)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國家藥品及醫療器械集中帶量采購,按照中標金額的3%給予資助,每個品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
十、壯大專業人才隊伍
深化“人才特區”建設,鼓勵園區生物醫藥、醫療器械、康復醫療高層次人才帶項目、技術、科研成果參評,對于入選“人才特區”的項目,分別給予特一類5000萬元、一類500萬元、二類300萬元、三類100萬元資金支持;特別優秀的、能夠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可給予最高1億元資金支持。上述資金支持按照50%、30%、20%的比例在項目管理期內按照有關規定逐年發放。(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按照《關于明確產才融合項目推薦流程的通知》,三年總計給予產業園10個重點企業推薦名額,獲評企業全職聘用的產業高端人才,年度薪酬總額達到50萬元、80萬元、120萬元以上的,連續三年分別按照上年度企業實際給付年度薪酬總額的10%、20%、30%給予獎勵。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按照財政體制比例負擔。(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十一、強化金融支撐
依托行業龍頭企業,吸引社會資本、行業骨干企業積極參與,設立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產業投資基金,市、區兩級引導基金按1∶1比例配資,加大對園區生物醫藥、醫療器械、康復醫療產業資本投入力度。(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市財政局)對新入駐園區的生物醫藥、醫療器械、康復醫療企業從青島高新區合作銀行申請貸款,可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支出利息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可獲得的補貼總額不超過150萬元。積極鼓勵相關保險機構提供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生物醫藥產品責任保險等定制化綜合保險產品,對符合條件的醫療醫藥機構和企業,按其實際繳納保費的20%予以資助,單個保單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
十二、搭建產業交流合作平臺
對在我市舉辦的,由園區內企業或機構籌辦、承辦的生物醫藥、醫療器械、康復醫療產業重大展會,按照我市會展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市貿促會、市財政局)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其他相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